怀化靖州县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怀化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日期:2008年03月28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news/zh/news_wh/28579.html  【字体: 】 

  靖州县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简章

  一、招考职位、计划及要求

  1.靖州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3名,A类,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乡镇机关:文秘职位6名,A类,大专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自2005年以来在全国和全省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3月7日—11日。报名地点设在靖州县人事局六楼会议室。

  2、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与复印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特困家庭的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减免考务费用。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录用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录用计划。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2008年4月12日,上午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考申论。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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